“瘋女人”這個意象,指涉的是被壓抑、被掠奪、受傷害后走向癲狂的女性。
作者指出,“每個溫順善良的女人背后,都或多或少拖著一個癲狂的影子。”“其中一個代表的是能夠被社會或者傳統所接受的人格,另一個則是自由、不受約束、經常具有毀滅傾向的自我外化。”
鄭爽的種種“瘋言瘋語”背后,與她原生家庭對她的掌控、溺愛與無底線縱容有關。
不少人認為鄭爽是個“瘋女人”。
公眾討厭“瘋女人”,公眾又在消費著“瘋女人”。
他們一邊反感鄭爽,一邊又興致勃勃地刷著有關鄭爽的微博,不錯過鄭爽惹出的每一個幺蛾子。
對“瘋女人”的討厭,折射的是公眾對于鄭爽家庭悲劇的漠然。
但對“瘋女人”吃瓜不嫌事大的消費,釋放的又是人性的弱點,人對于獵奇、浮夸、反三觀等東西的興趣。
人們甚至是等著鄭爽“發瘋”。
當“瘋女人”成為一種展覽時,代表的是審丑的狂歡,是人性卑劣面的勝利。
而鄭爽在這個過程中,一邊隕落,一邊收獲名與利;一邊被別人傷害,一邊更瘋狂地傷害別人。
基于以上原因,鄭爽此前雖“瘋”卻未“涼”。
二、鄭爽這一回要“涼”了
但這次代孕棄養的丑聞一出來,我們知道:鄭爽的演藝生命很可能要走到盡頭了。
一方面,雖然鄭爽到國外代孕,是否違法要看所在國、代孕地的法律,和中國國內法律無關。
但在中國,商業代孕是法律上禁止,道德上被譴責的行為。
鄭爽在美國代孕,雖沒有違反中國法律,但會遭到公眾的道德指責。
表面上看,代孕是代孕媽媽用自己的子宮去換取金錢,是一種身體自主行為。
但它本質上,是窮女人沒有出路,導致她們的子宮成為最后的工具。
代孕很可能是富人對窮女人身體的一種掠奪。
富人階層出錢,窮人女性出賣子宮,承擔懷孕的一切風險。二者的風險比例是不對等的。
另一方面,最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,是鄭爽一家三口,竟然決定對兩個孩子棄養。
在張恒一方爆料出來的錄音里,鄭爽父親先是說打胎,知道打胎在美國違法后,他提出了棄養:“兩個人分開了,分開了就誰也養不起,就是跟醫院說一下,就棄養唄,就棄唄。”
鄭爽母親提議兩個辦法:一個是棄養,一個是讓別人去領養。
而鄭爽也語帶急躁地說道,“這個孩子真的打不掉,他媽的,我都煩死了。”
這是兩個孩子,兩條生命啊,但在鄭爽一家三口的言語里,扔掉兩個孩子,就像扔掉阿貓阿狗。
退一步說,扔掉阿貓阿狗,公眾內心都會有強烈的負罪感,但在鄭爽一家三口這里,我們連最基本的負罪感都看不到。
我們看到的只有極端的冷漠、冷血、麻木,好像兩個孩子只是可以隨便丟棄的物品。
這完全是對社會公序良俗的踐踏,是對人倫、人性、道德底線的摧毀。
很多網友聽到這個錄音,內心都覺得崩潰了——原來人性可以冷漠到這個地步。
網友也替這兩個無辜的孩子感到不值——他們沒有做錯什么,卻承受了母親和外公外婆最深的惡意。
網友作為陌生人,都不會對兩條活生生的生命說出“棄養”“不要了”這樣的話,但鄭爽一家三口毫無顧忌、毫無負擔地脫口而出。
如此冷血、如此不負責任的行為,會給青少年造成嚴重的錯誤示范,這是明星的“劣跡”行為。
如果經此風波,鄭爽還能夠全身而退,對行業也是一種傷害:一個明星違背公序良俗也沒事,一個演員沒有演技也沒事,只要有話題、炒話題,就擔心沒有人氣和流量。
因此,鄭爽如果是個還有良知的成年人,應該承擔起自己作為母親的責任和義務,并且主動退出演藝圈。
如果鄭爽還執著于演藝圈的名與利,那么公眾就應該用腳投票,讓這類“劣跡”藝人失去生存空間。
最后,讓鄭爽“涼”透外,我們還應該反思:如何避免娛樂圈再催生這樣的“怪胎”。
如果不是粉絲盲目吹捧,如果不是公眾審丑獵奇心理,如果不是相關制作方唯流量是從,如果不是鄭爽父母的偏袒縱容,鄭爽或許就會成長為為所欲為、無知狂妄的自私者。
更悲哀的是,鄭爽“涼”透了,并不是因為粉絲覺醒了,不是公眾拋棄了看客心理,也不是制作方幡然醒悟,而是兩個無辜的小孩受到傷害。
這代價太沉重了!
我們不該等一個人“作惡”了,才發現他是“惡”的。
不要再讓娛樂圈出現第二個“鄭爽”了。